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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婚礼习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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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居住在越南北部的莱州省的芒族(Mang),属于高棉语族的一个分支。芒族人口并不多,只有大约2300人。芒族人成年后,可以自由恋爱结婚,而不是由父母包办定亲,这种习俗传统社会中并不多见。在结婚时,女方家长并不向男方索要聘礼,而是两家把各自的猪,鸡,酒,粮食等凑到一起,邀请全村的人来举行一个婚礼庆典聚会。

  结婚后,新郎不能住在女方家中,所以一般都是新娘离开娘家到丈夫家去生活。如果丈夫早亡,新娘可以再婚,但是她不能带走自己的孩子,必须把孩子留给丈夫家的人抚养。

  康族(Khang)人与芒族相距不远,但是风俗却大为迥异。康族人的婚姻都是由父母或者叔叔安排的。根据他们的民族习俗,男方家长第一次到女孩家提亲时要给女方带两只小鸡,一只肥猪和一篮子大米作为见面礼。此后,这个男孩要到女方家中住上一段时间,至少是两年,多者长达十二年,一直到女方家长同意他与女儿结婚。然后,男方必须再次带着礼品到亲家,其中包括50公斤猪肉,4只小鸡,5公斤盐,40公斤大米,20瓶酒和一些钱。女方的父母必须把女儿送到新郎家中,告诉新郎和他的家人新娘有什么本领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。然后新娘就正式成为丈夫家的一名成员了,并且改随丈夫的姓氏。

  库哈族的婚礼

  在越南的中部地区(广平,广治,承天-顺化省)居住着孟-高棉语族的另一个分支,库哈族(Khua),他们也有自己独特的风俗。当男孩子和女孩子双方同意结婚后,他们分别向自己的父母征求意见。如果双方都没有反对意见,就准备举办婚礼了。结婚庆典分为两个阶段,举办两次宴会。

  首先是在婚礼前一天晚上,新郎交往的一些小伙子到新娘家,把满面羞红的新娘子带到未婚夫家中。第二天早上,男方派两名代表到新娘家告诉她的父母新娘已经在新郎家了。他们还要带一把剑和一串玻璃珠子留在新娘家的前屋,并被犒赏一顿午餐。

  第三天,新娘的家人被邀请到新郎家参加婚宴。然后,新郎和新娘一起带着四只鸡回娘家,正式向新娘的父母和亲戚朋友宣布他们结婚的消息。而且新郎必须在新娘家住3天。

  以上是婚礼的第一阶段,基本上都是双方家庭的内部事务。第二阶段是请全村人参加的婚宴,由双方家庭共同准备。但是如果男方家庭不是特别富裕,他们也可以推迟举行全村的婚宴。

  抢新娘

  在越南北部山区居住的娄娄族(Lo Lo)举行婚礼只能在阴历每个月的第10天到第15天期间举行。娄娄族的青年男女示爱的方式颇为特别。他们用线把竹筒穿起来做成扩音器,男孩子通过自制扩音器向他爱慕的女孩传达信息,他说:“我非常爱你,我将向你敞开我的心扉。如果你也爱我,我就把你带回家做我的妻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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